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部门职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学校涉外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编制和实施学校国际化建设规划。
2、负责推进学校与国(境)外高等院校、学术及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3、负责长短期外籍教师和专家的聘请、管理和服务工作。
4、负责国际学生的招生、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在校学生出国(境)项目的管理及实施工作。
6、负责涉外学术会议的审批管理。
7、负责统筹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的谈判、审核、报批工作及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涉外活动。
8、负责师生因公出国(境)事务的审批管理。
9、负责学校外事信息管理及外事宣传工作。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定学校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计划。
2、负责学校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项目及宣传工作。
3、负责学校赴港澳台地区交换生的选派工作。
4、负责学校涉港澳台地区接待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