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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西部项目”及我校德国友好院校进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2-03-15 点击数:

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我校与友好院校德国罗伊特林根大学协议,现将我校201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及我校德国友好院校进修项目选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西部项目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二)西部项目子项目

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研修期限为6个月

(三)德国友好院校进修项目:进修期限为3-5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西部项目及其子项目

申请人应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拔办法》的规定申请条件、西部项目的具体要求。详情 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内容为准,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4b0f797c94cd4fc681305d84936a7db7.shtml

特别注意:从2013起,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中至少一项的人员方可申请该项目。外语合格条件包括: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希望有意申请人员提前做好外语培训及考试工作。

(二)我校德国友好院校进修项目

赴德国罗伊特林根大学进修项目面向我校纺织、服装、计算机、电信、机械、管理、环境等相关专业的我校正式在职教师。申请教师应具有较强的英语(或德语)语言基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PETS、 六级证书、公派出国教育部相关培训结业证书等)。参加我校“中青年教师英语口语培训班”的教师优先推荐。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出国培训人员申请表”,并于3月19日前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国际处会同人事处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专业考核及口语考试,根据结果确定推荐人选后上报受理部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12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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