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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2017年度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报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2-29 点击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16-2017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欧[2016]6022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6-2017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要求,2016年我省将推荐部分优秀学生作为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的候选人,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此项目拟分配我校的选派名额为1人(本科生),现将相关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一年级在读学生:留学期限为36-60个月(可申请一年匈语预科)。

2.报名专业

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优先选派相关专业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申请人应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匈方要求的申请条件。

(二)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具体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请登录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相关要求)。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登录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具体标准),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院校要求为B2级,其对应iBT托福成绩为550分,PBT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分。

本科生/本硕连读生可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学习语言,需在巴拉什学院(Balassi Institute)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申请学习一年匈语预科的本科生,登录匈方网上报名系统后,在其申报平台第一页底部空白框内填写以下内容:I want to study the one-year preparatory Hungarian language course at Balassi Institute,留学院校及专业请填写预科学习结束后拟留学院校及专业,同时在“授课语言(Language of instruction)”栏内选择“Hungarian/Dutch”。

(三)其他要求

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课程设置、留学身份、留学期限、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录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申请人无需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

1、请有意向的学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学生出国境审批表(可在工程大主页—管理机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下载),于3月4日前交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临潼校区22-8楼414)

2、学校组织于3月5日-3月7日期间分别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apply.csc.edu.cn)和匈方网站(http://stipendiumhungaricm.hu/)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二)纸质材料报送

请申请人将相关纸质材料于3月5日前报送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纸质材料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2、《匈牙利奖学金申请表》(须登录匈方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后打印并签名);

3、英文个人简历(须使用Europass Format,可于匈方网报系统下载);

4、Motivation Letter(不少于1页,字体使用“Times New Roman”,字号12号);

5、在读证明;

6、本科及以上成绩单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经公证的中英/匈语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请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操作,并将材料3-9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材料7和9的申请人须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kzhang@csc.edu.cnyangye@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中,申报项目名称: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受理机构名称:直接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30欧元/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补贴(本科生200美元/月、硕士研究生无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向匈方提交评审合格的留学候选人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

具体接收院校由匈方负责落实。匈方将最终奖学金落实结果通知中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匈方通知发放录取材料。

六、其他要求

候选人员如收到匈方奖学金证明信(Letter of Award)和匈方接受学校的录取通知书(Decision of Admission),须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kzhang@csc.edu.cnyangye@csc.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以上两份文件完成国内录取,不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而影响录取的,由留学人员本人负责。

七、项目咨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师老师,联系电话:029-62779091,Email:will.xpu@qq.com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2月29日

电话:029-62779091 传真:029-62779091 邮箱:interoffi@xpu.edu.cn 地址:中国·西安·金花南路19号[7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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