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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教师出国培训校际交流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21 点击数:

各学院(部):

近年来,我校与美国、德国、英国等诸多友好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学生出国项目合作的基础上,外国友好院校每年为学校教师提供访学、进修机会,以提升双方交流水平,为人才交流和师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平台。2016年我校将继续选派部分优秀教师赴美国、德国友好院校进行交流访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及对象

我校在岗教师,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经验,有对外联系渠道或已有科研合作项目,近三年教学、科研业绩突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三、选派国外留学单位、专业及名额

留学单位

学科专业

名额

美国恩波利亚州立大学

英语

3人

美国俄克拉荷马基督教会大学

经济、管理、控制、通信、电力电子、戏剧与影视学等

3人

美国明尼苏达圣玛丽大学

生物、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等

1人

德国洛特林根大学

机械、控制、通信、电力电子、计算机等

2人

四、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好评,超额完成规定教学工作量,教风严谨,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无教学事故发生;

3.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努力从事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近三年以来业绩成果突出。

4.英语口语水平优异,能适应对外合作交流。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与规定要求相符的语言水平者优先。

5.近三年已参加国家公派、西部项目或校际交流等各种形式的出国访学项目者不再申报。

五、选派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申请表;

2.学院(部)推荐;

3.学校资格审查及英语口语水平测试;

4.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

5.友好院校资料审核及面试;

6.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7.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执行。

六、经费资助

按照《西安工程大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申报。

2.请于4月25日17:00前将申请表、教师简历及成果(英文)、研修计划(英文)、英语水平证明等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Email:424448918@qq.com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

人事处联系人:巨孔亮 联系电话:6277906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师 奇 联系电话:62779091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4月21日

电话:029-62779091 传真:029-62779091 邮箱:interoffi@xpu.edu.cn 地址:中国·西安·金花南路19号[7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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